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
长大教通字[2013]17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国际化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选派一批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参加“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赴世界一流高校、研究机构接受国际性跨文化体验式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游学内容
1.课程学习。以进行与专业相关的研修活动为主,参加学术讲座,修读专业课程,了解国(境)外学科前沿和专业动态,熟悉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创新力。
2.科研训练。利用国(境)外优质资源和先进设备,在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中心等开展创新实践、实验研究;在国(境)外知名教授指导下,参与科研课题或联合攻关,进行研究性学习和训练。
3.文化体验。体验异国文化和风土人情,了解国(境)外人文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参观考察著名学府、跨国企业和国际组织。
4.能力锻炼。培养多元化的文化观念和思维习惯,锻炼独立自主和团结合作精神,提高语言运用和交往沟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二、选派对象与名额分配
1.游学计划的选派对象原则上为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毕业班学生),其中本科生8人,研究生2人,共10人。
2.名额分配原则:以申请人的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适度考虑学科之间的平衡性。
3.选派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学业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发展潜力,必修课学分绩点3.0以上。
(3)达到所赴国家(地区)语言水平的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外国语进行课程学习,其外语能力原则上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根据选拔条件,学生自愿报名,填写《长江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报名表》(附件1),并于 5月27日前报所在学院(系)教学办。
2.资格审查:学校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选拔:学校组织选拔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
4.择优推荐:学校根据申请人在考核中的综合表现,确定选派对象人选,经校内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推荐;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学生和校园十佳明星中的学习之星、科技之星。
5.审核确定。省教育厅对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
四、游学安排
1.院校选择。游学高校的遴选,主要依托我省高校现已建立对外交流与合作关系的海外一流高校。
2.游学时间。海外游学时间一般为4周左右。其中,课程学习、科研训练时间不少于3周。
3.组织管理。游学活动实行统一组织,集中安排。游学前,学校组织入选人员制订切实可行的游学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标准;游学期间,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钻研学科专业难题,达到规定的学业要求;游学结束后,须提供游学高校或导师对其学习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撰写高质量的论文或报告,递交游学计划执行报告和学习总结。达到国(境)外高校课程学习要求并获得学分的,回国后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学分认定或成绩转换。
4.经费资助。2013年度,省教育厅拟按照2万元/生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经费不足部分在1万元以内时,由学校全部承担;不足部分超过1万元时,超出部分由学校和学生个人各承担50%。
5.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参与游学计划的学生名单后,统筹实施有关游学安排,具体工作将委托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五、时间安排及其他
各学院(系)教学办将报名表汇总后,填写《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5月28日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纸质文档各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汇总表》还需提供电子文档)。
联系人:苏晓云
联系电话:8060577,邮箱:jxyjk@yangtzeu.edu.cn
附件:1. 长江大学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报名表
2. 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推荐名单汇总表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