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四级:2018年12月15日上午09:00-11:20
六级:2018年12月15日下午15:00-17:25
二、考试组织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务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宣传、后勤、保卫、医疗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考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在主考的领导下,学校教务处严格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务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强调监考教师的职责与义务。
2. 请各学院在考前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会议。
3. 请辅导员、班主任考前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学习相关考试文件制度,强调考风考纪,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学生既要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作弊,如发现有作弊的线索、迹象和动向,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相互监督的考试环境。(相关学习材料见附件)
4. 请各学院通知考生从即日起至考前由考生本人自行登陆报名网站完成准考证打印。同时告知考生,至考试结束前准考证上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5. 请所有考务人员、监考人员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培训会,持证上岗,考试期间听从考务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监考。
6. 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监考人员,如有变动,必须提前3天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备案。
7. 请学校保卫处、互联网与信息中心会同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校园网络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答案的行为,禁止张贴买卖答案和出售作弊工具的广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四、特别提醒
1. 对违规考生,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违规处理程序》,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在考务管理和监考过程中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疏忽大意、对考生作弊行为放任自流甚至怂恿包庇的,学校将依据《长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 对考前不进行宣传教育,不召开学生动员大会,而出现学生舞弊和雷同试卷人数大于0.5%,小于1%的单位,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罚;大于1%,小于1.5%的单位,按二级教学事故处罚;大于2%的单位,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通知考生及监考人员按时到位,共同做好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四六级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附件2:长江大学学生身份证明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附件4: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摘录)
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