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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考试中心 】 更新时间:【2020-06-10 09:25:36】 阅读:【】次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生学业不受影响,经研究,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相关课程考试(考核)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考核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

各学院(部)组织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在线教学平台,采用在线考试(考核)和线下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本学期相关课程的期末考试(考核);积极研究并优化课程考试(考核)评价方式,完善课程考试(考核)内容,营造公平、公正的期末课程考试(考核)环境,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确保支撑材料充分有效。

二、考试时间

考查性、开放性考试课程各学院(部)以课程为单位灵活安排,于202073日前完成。限时作答卷面考试在学生返校后第2-7周(晚上、周末)进行,具体安排待学生返校后第1周发布。

三、考试(考核)方式

1.相关课程期末考试(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设定,建议采用综合性、开放性且具有一定区分度的考试(考核)方式。在线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综述、论文、报告、方案、作业、口试等。线下考试采用闭(开)卷限时形式,待学生返校后统一安排在教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部)应充分结合当前环境下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灵活施策、一课一策,制定具体可行的课程考试(考核)实施细则。

四、课程考核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期末考试(考核)工作,要成立学院(部)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干的人员参与课程考试方式讨论,制定切实可行、规则明确的课程期末考试(考核)方案。

2.加强教育培训。学院(部)要对试卷命题、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强调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方案无遗漏推送。

3.关爱学生。学院(部)要深入了解学生具体情况,通告课程期末考核方法,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和考试相关准备。

五、课程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1.限时性考试类的课程待学生返校后各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考,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发布。

2.开放性考试(考核)类课程,由开课学院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学生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明确考核成果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3.所有考试(考核)材料,由开课学院归类存档。

4.各学院(部)在615日前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核)安排表》(详见附件),将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六、成绩录入及资料归档

1.课程成绩录入:相关课程须在考试(考核)结束2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和登分工作。

2.考核资料归档:任课教师要做好课程考核各种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试卷(含电子答卷)、论文、报告、作业等,不得丢失。不便以纸质形式存档的考核材料,可灵活选择存档考核材料及形式(如光盘、考试电子数据),正式开学后交学院(部)存档。

联系人:何云,电子邮箱:312386746@qq.com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069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试(考核)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