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通字[2020]28号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了使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完成线上考试的所有必修理论课程考试顺利、有序进行,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所有课程考试于第7周周日(10月18日)完成。
① 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考试,到原班级参加考试。
② 第2周周五至周日(9月11日-13日)数学建模比赛,第3周周六(9月19日)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上时间不安排考试。
2.全校通识必修课程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程(统考课)考试时间见下表,其它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应与统考课考试时间错开。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全校通识必修课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统考课)的考试时间:
年级 |
课程名称 |
考试周 |
星期 |
节次 |
18级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5 |
5 |
1 |
心理学 |
5 |
7 |
1 |
教育学(含19级) |
5 |
7 |
2 |
大学物理A(下)、大学物理B(下) |
5 |
6 |
2 |
19级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含18级) |
4 |
6 |
2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含18级) |
4 |
6 |
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含18级) |
5 |
5 |
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含18级) |
5 |
5 |
3 |
计算机基础 |
5 |
6 |
4 |
高等数学A(下)、高等数学B(下)、高等数学C(下)、高等数学E、高等数学M(下) |
5 |
5 |
2 |
线性代数 |
7 |
4 |
3 |
C语言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 |
6 |
7 |
1 |
大学英语(下) |
5 |
7 |
3 |
大学英语听说(下) |
5 |
7 |
4 |
高级英语(下)、大学英语(含听力)(2) |
4 |
4 |
3 |
大学物理A(上)、大学物理B(上)、大学物理B、大学物理C |
5 |
6 |
3 |
有机化学D、有机化学C |
5 |
6 |
1 |
无机及分析化学C |
4 |
6 |
3 |
3.为避免学生重修(重考)课程考试时间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年级考试时间原则安排如下:
16级上午8:00-9:50 (时间代码1)
17级下午16:10-18:00(时间代码4)
18级上午10:10-12:00(时间代码2)
19级下午14:00-15:50(时间代码3)
辅修及线下慕课考试晚上19:00-20:50(时间代码5)
4.相同年级、相同专业同一门课程应同一时间考试,对不同专业相同年级相同课程也应尽量同一时间考试。
二、考试安排
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未完成线上考试的所有必修理论课程,均在新教务管理系统内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
2.考试教室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尽量分散学生。
3.监考人员一般根据每个考场的考生人数而定:考生人数在15人~50人之间的考场安排2位教师监考;51-70人3人监考。原则上不安排超过70人在单个教室考试。
4.考试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① 公共课:
8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② 专业课程:
8月31日9:00—9月1日17:00
考试安排发布时间:9月13日上午9:00
安排监考教师时间:9月11日9:00—9月7日17:00
监考任务发布时间:9月13日上午9:00
三、组织实施
1.各学院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长江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做好命题、试卷印刷、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试过程的检查巡视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各学院要召开课程考试专题工作会议和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宣讲《长江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长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附件2)、《长江大学考场规则》(附件3)、《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附件4),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使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明确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监考工作职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
3.考前各学院对学生要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强化诚信教育,尤其要将考试的具体要求(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手机不得携入座位等)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的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
4.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外国语学院要做好考前的听力试听及设备调试工作。
教务处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长江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 《长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附件3《长江大学考场规则》
附件4《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