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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实习教学活动管理与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 更新时间:【2022-06-20 15:18:40】 阅读:【】次

长大教通字〔202219

各学院:

暑期是我校实习教学活动比较集中的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暑期实习活动,加强实习过程的管理与监控,确保教学质量与效果,现对暑期实习活动组织管理与检查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与安全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暑期实习教学活动,结合具体实际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必须按规定足额配备指导教师,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按规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始终将安全理念贯穿于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在开始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大会,在安排时实习活动的同时,对防疫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重点强调,并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在实习计划执行过程中,师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生不得参与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尤其不得到江河湖海游泳。严禁师生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学生若因事或因病(凭医生证明)等特殊情况确需中途回家或返校,须经指导教师和学院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指导教师要落实好与家长或辅导员的对接。

(三)积极预防,充分准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暑期实习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突发情况和问题,要提前做好防范,做好各种预案。尤其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备足测温仪、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到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有卫生保障的餐饮店就餐;注意天气变化,避免在大风、大雨或雷电天气时外出,也要防止由于高温引起的中暑以及各种水土不服。

(四)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各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建立每天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了解师生实习情况的机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尤其是疫情相关事项,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不拖延、不隐瞒,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式做好处置工作。

二、监督检查与总结工作

(一)各学院需成立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实习检查组,做到实习活动检查全覆盖,主要通过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以采取线上方式检查内容主要为实习教学是否足额、真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尤其是疫情防控)是否落实到位。教务处也将对部分实习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二)各学院于831日之前将检查总结报告和附表1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东校区行政楼117室)。报告内容包括学院实习教学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等三部分(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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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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