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10月下旬启动。按照《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1.各学院要依据《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2.精心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认真做好征题、审题和选题工作,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社会科学类论文要进行社会调查,理工农类论文要有方案设计、实验或实物制作、测试数据等要求。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要坚决去除。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应详细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在开题报告答辩之前下达到学生。
3.为了加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各学院应切实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广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学院,2023年应选派10%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他学院应选派5%以上的学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征题、审题、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下达、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答辩的过程控制。
5.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报审核表由各学院分专业整理归档,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课题安排一览表、汇总表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后1~2周内完成,任务书与开题报告完成后需导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将开题报告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提前报实践教学科,以便督导专家现场检查答辩情况。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与检查评估
1.进一步抓好过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工作重点放在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这五大要素上,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检查,及时研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
2.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职责和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估。
3.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工作检查,强调学生工作手册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对应程度,强化学生工作手册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作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
4.毕业论文(设计)中期和后期的工作严格按《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各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三、答辩工作安排及后期工作要求
1.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5月27日至6月10日进行,学院需提前报备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安排督导专家现场检查答辩情况。
2.毕业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导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和查重检测。
3.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毕业答辩后要根据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完成后需再次将最终版导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的,并再次审核和查重检测,以确保后期数据能顺利上传到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
5.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23年7月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2. 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pdf
3. 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标准.pdf
教务处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