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扎实推进、稳步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的答辩工作须在2023年6月12日之前完成,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尽早安排相关工作计划,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顺利完成。
二、为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和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以及基本学术素养,在答辩前必须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详细操作见附件1)。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的检测标准并进行认定与处理,以下检测结果分类及处理建议仅供各学院参考。
检测结果分类: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一般重复。 |
B |
30%< R<50% |
中度重复,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重度重复,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三、为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方便学院更好地管理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安排,设计了《长江大学XX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见附件2)模板,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应用,此模板也适用于开题答辩安排。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学生本人答辩,答辩工作要求如下:
1.要细化答辩办法、答辩流程、评分办法、工作要求、资料采集保存等环节;
2.毕业论文(设计)报告应按要求打印、装订,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答辩工作。答辩安排至少提前三天报备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一票否决,严格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于2023年7月5日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答辩工作可以多批次进行,提倡邀请外单位专家参加。
附件1: 毕设系统操作手册.zip
附件2: 长江大学XX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模板).doc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