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教通字[2021]33号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设立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鉴于学校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聘期已满,依据《长江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具体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督导委员换届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将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或相关学院。
2.参加各类教学检查、考核,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发现、研究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的 具体问题。
3.收集和反馈各类教学信息,并将问题及时反馈到教学管理和保障部门。
4.每学期结束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配合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各类督导工作记录整理归档。
5.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理论水平,在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有一定成就,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直,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4.身体健康,有充裕的时间投入教学督导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选聘工作,按照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聘任条件进行遴选和推荐。
2.本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选聘采取各学院(部)推荐和教务处直接聘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部)在本单位教师(含离退休教师)中推荐至少2名候选人,填写《长江大学第八届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推荐表纸件于9月18日前送交至教务处质量科(行政楼108),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439280390@qq.com。
3.各学院(部)推荐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根据聘任条件、专业学科分布、年龄等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根据教务处的审定名单,由学校发文聘任。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060606
附件 长江大学第八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