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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管理,客观、真实、快捷地出具我校学生本、专科阶段的中外文成绩,更好地为我校出国交流学生服务,现将办理出国成绩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校学生的中文成绩单由各学院教学办提供,已毕业学生的中文成绩单由学校档案馆提供;
2、英文成绩单由本人负责制作,英文成绩单需按中文成绩单相同顺序翻译制作,任何人不得更改成绩、学历、学位。
3、申请办理人需持中文成绩单原件、打印好的英文成绩单等资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审核盖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没收全部材料并不再予以办理;
下载:中英文成绩单模板.xls【30.72】K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