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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 更新时间:【2023-02-15 10:16:42】 阅读:【】次

各相关学院

为顺利推进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有关研修组织工作的通知》,及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工作提示相关精神,教务处及教师教育学院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教育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已开设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并上线了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研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师生的研修学习工作,并在师生研修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学习情况汇总表。

、研修对象

(一)教师研修2022年12月公布的新增免试认定改革本科师范类专业教师(长江大学新增专业:070301 化学

(二)师范生学习:所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的师范类专业在读学生(包括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9个专业师范生(包括思想政治教育(030503)、学前教育(040106)、体育教育(040201)、英语(050201)、历史学(06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物理学(070201)、美术学(130401)、化学(070301)。

、研修平台

(一)教师研修

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高等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区

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进入免试认定改革相关专业教师研修专题,或者直接登录专题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exempt/)

(二)师范生学习

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专题。

、研修时间

(一)教师研修:2023年1月5日至3月31日。

(二)师范生学习: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学生于320前完成学习。其年级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学生支持长期学习。

、研修要求

(一)教师研修

各有关高等学校要组织相关师范类专业教师在2023年3月 31日前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师德典型引领”“影视中的‘国之大者’”四大主题相关课程学习和相应的课后测试(同一学习资源学习时长将同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和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教师完成一定时长的课程学习后可以参加课后测试,测试答题次数不限,相应时长学习测试满分即为该课程学习通过(具体课程及学习时长要求详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学习指南)。教师课程学习和课后测试情况将作为专业办学质量审核的相关因素,供后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调整参考。

(二)师范生学习

各有关学院自行组织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学习,并进行考核。按照《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考核作为免试认定改革高等学校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的组成部分,纳入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

六、联系人

      教师教育学院 柯老师 0716-8060189

教务处 石老师 8060812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