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 更新时间:【2023-04-26 10:16:03】 阅读:【】次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候选人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资助名额

2023年湖北省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项目,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含学科教学论教师)。

二、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要求

1.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2.师范类学科教学论专业教师的选派对象重点面向师范类院校重点面向师范类院校或综合大学的师范类专业,须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地理、历史、生物、物理、化学、体育、美术、音乐、舞蹈或信息技术学科教学论教师。

三、工作安排

(一)即日起,申请人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gnfx/zlxz.htm),查看《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5月6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择优推荐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三)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并报至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

(四)省中心汇总各高校申报材料后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通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于5月23日前报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后期请关注武汉中心相关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认真做好推荐遴选工作。请各学院须将访问学者项目作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政治把关,设计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并加强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严格经费管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

(三)确保推荐人员全程参与学习。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与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访问学者项目时长为一学年,一旦录取,学院要对拟派出访学人员的工作进行相应调整,保证其全程参与学习,不得无故中途退出或延期。

(四)各学院在审核申报材料时,需提醒申请人在提交《推荐表》纸质版时,必须提前请申报学校的导师及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中最后两栏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如确有不便,可由申报导师手写同意接受的说明,并签字。说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其他纸质、电子材料一起提交。请务必确保推荐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请各单位于5月6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一览表》(一式一份)、《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东校区行政楼119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推荐材料的单位视作放弃本年度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716-8060812

电子邮箱:895859289@qq.com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